蓝玉斋昏天黑地地睡了两天,再次醒来,是被窗外的喧哗声吵醒的。
他在被子里找了一会儿出口,慢吞吞地爬出来,抬起身看向窗外。
街道上塞满了人,他们彼此挤着撞着想要去碰游街的花车,奏乐声与人声加在一起,好像能把天震出窟窿。
花车上是巨大的怒面神明斩杀恶鬼,脚下踩着恶鬼血淋淋的身躯,手里提着圆滚的头颅,因这神明恐怖的面目,有孩子被吓哭了,但周围人都在笑,毕竟只有足够凶神恶煞的神明才能驱赶恶鬼,护佑百姓。
赤裸上身的青年们站在花车上,喊着叫着用麦穗击打凑上前来的人们,人们蹦着踩着向车上爬,要去从车上抓下东西。
这是之前没见过的神明,但从百姓的热情程度来看,不太像魔族扶持的邪神。
民间对神明的塑造变化是很快的,最近流行什么发髻,神像就梳什么头发,最近发生了什么新事,地方的神明就多一条头衔,凡人遵守的传统,可能都是新东西。
......是魔族扶持的邪神又如何,怎么又下意识操起心来。
“你醒了,要出去看看吗?”
乌骨的脚步声都被窗外的喧哗淹没了,他换了身衣服,手里还提着一套黑衣:“花车队伍是从东边走过来的,现在东边的人没有这么多。”
蓝玉斋放下窗户,又躺到床上:“不想出去。”
乌骨过来扯他的被子:“人不能总不见太阳。”
蓝玉斋抓着被子的力气虽然很大,但乌骨不小心直接把他连着被子一起拎起来,忽然的悬空感吓了他一跳,手一松,咚地掉在床上。
乌骨好笑地递来衣服:“穿吧,也不能总这么光着。”
蓝玉斋脸颊一红:“转过去。”
乌骨转过身去,蓝玉斋在他身后动作利落地将这身朴实无华的衣物穿戴整齐:“好了,转过来吧。”
衣服穿得齐整,就显出他这头发凌乱了,客栈普通,屋子里没准备镜子,乌骨让他背过身去,动手给他梳头发。
他第一次见到蓝玉斋时,就意识到他的头发很好看,如今梳理起来,像在抚摸最好的绸缎,发丝微冷,会光滑地从掌心溜走,需要温柔地捡回掌心。
蓝玉斋突然捂住脑袋,语气有些痛苦:“扎太紧了。”
乌骨松开手,黑发垂落,他又笑起来:“你现在有点像个小孩子。”
蓝玉斋从他手里夺过簪子,自己梳理起来:“你比我小四十岁。”
“那你岂不是老顽童?”
从来没被这么说过的蓝玉斋一时都不知道该不该反驳:“......什么乱七八糟的!”
他站起身走向门外:“别笑了,赶紧走吧!”
汴城北面靠近隔开南北两国的通天江,东面临海,拜的是掌管洪水,战力滔天的正统水神,虽然形象已经与蓝玉斋印象中相去甚远,但他们仍然保留了那由凡人杜撰出的名字“共工”。
日头正高,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身上贝壳制成的长串饰品闪着光,交织成喧闹的海面。
他们不相信那稻草与粗纸扎成的水神会带来好运,也无法从叮叮当当的贝壳挂饰上汲取欣喜,所以就算行走于人潮之中,也没有任何归属感。
于是他们往东一直走到无人的地方,寻了个高处眺望真正的海面,这里的空气有一股咸湿的味道,浪潮有节律地拍打出声响,海鸟在乱石滩中啄食死鱼的眼睛。
沐浴着阳光,蓝玉斋不可避免地想起多年之前在妖界客栈中的那一天,他觉得自己好像踏入了个怪圈,一直在重蹈覆辙,毫无长进。
“在想过去吗?”
他现在平静多了,所以乌骨主动发问,蓝玉斋看向他,心道这次也有一点不同,这次他不是一个人。
蓝玉斋没有回答他,而是抛出问题:“为什么你不离开我。”
“因为你也没有抛下我,”乌骨说,“在草原时,你可以不保护我,我被魔族捉走,你也可以不去迦南找我,这次,也可以把我扔在合欢宗,但你都没有这么做,一次也没有扔下我不管。”
“我说了,那只是想利用你,采补你……”
“那我也说过了,我不在乎,我愿意。”
海鸟的鸣叫穿透浪潮,蓝玉斋看着乌骨的眼睛,它们一如往昔。
他做错了选择,剖白了己身,但仍然可以拥有诚挚的信任。
“对不起……”他的眼泪流了出来,他仍然感到痛苦,仍然疲惫与迷茫,但这次,他不再感到压抑了,“谢谢你……”
他扶住乌骨的肩膀,额头依靠在胸膛,就如乌骨所说,他现在确实哭得像个孩子了。
蓝玉斋在哭泣中断断续续地诉说了很久,轻飘飘的命和两个世界缠绕在一起,难解难分。
这一切都超乎乌骨的想象,他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所以只是沉默地听着。
“其实我也没什么必须肩负的职责,在原本的未来里,我看似重要,其实也不过是其他人都被清寒仙尊的光芒晃得眼瞎,我自己又自傲地以为,整个天下都等着我去拯救。
如果我不站出来,也会有人站出来,他们可能比自己更优秀,更早结束那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我为与我毫无关系的众生付出了性命,死后还把元婴给了陈问心......真蠢,我从来都这么蠢。”
变数明明是暮尘歌,为什么天道要修正的偏偏是我呢。
蓝玉斋看着远处,此时太阳已经西斜,将云与海都染色。
“就留在这里吧,乌骨。我什么也不想要,什么也不想看了。”
原来天地间,如此宽阔啊。
暮尘歌是被疼醒的,他嘶了一声,下意识伸手向胸膛,摸到一串符纸。
这是救回来了,还好当时陆明就在边上。
他坐起来,低头看向自己,止血符箓从腰贴到心口,能看到符箓盖着一串凸起的粗线缝合痕迹。
屋子里满是药味,桌子上堆满了果篮,看起来好像全合欢宗都来这儿上过供。
“陆明?”
陆明端着汤药从屏风后面走过来:“宗主醒了,感觉如何?”
“除了疼,还能有什么感觉——蓝玉斋走了?派人跟着了吗,去哪了?”
“带着那将军去了南国,汴城。
那日蓝公子的剑切开了宗主的心脏,所以合欢宗的禁制失效,冀衡也摆脱了锁魂阵,篡夺了火金砂的身体,在宗内胡作非为一同,被暮峰主一众击败后捣毁眼珠自尽逃走,雪子衣与护法们忙着建立禁制,我忙着抢救宗主,当天夜里才分出心神派人追寻蓝公子的脚步。”
“火金砂死了?”
“还差一点,也许他的命真的硬吧,还剩一口气。”
陆明把药递过去:“我虽并不知晓宗主与公子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公子的脾气素来压着,大多都私下里与您撒撒就过去了,以这次捅伤您又用自爆威胁我们不许阻拦的架势来看,您不在他面前表演凌迟自己,应该是很难让公子消气的。”
暮尘歌:“......你话里是不是带着刺呢。”
陆明笑着略欠了欠身:“怎会,虽然宗主不知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将蓝公子气得直接离开宗门,叫我们这些看着蓝公子长大的长辈两面为难,但毕竟还是宗主给我们发钱扯布,我们怎么会对宗主心有怨怼。”
暮尘歌:“......”
暮尘歌在陆明一成不变的微笑中沉默地喝完一碗汤药,放下碗又皱着眉嚼了几下:“你这药里熬了什么东西进去,怎么还有料在里头。”
陆明温声道:“冀衡的肉。”
暮尘歌嘴里的那些药味就像商量好的似的就在这时苦涩褪去腥味上涌:“......我有点恶心,你自己过来用屁股踢我的靴子。”
陆明当然没有照做:“火金砂在解火狱无意间发现冀衡的肉可以促进伤口愈合,我就割了一些做研究,虽然单独使用效果微弱,但和其他药材一起使用,效果尚佳。”
暮尘歌一点都不想追问他们怎么发现的。
“魔族的肉应该不可能有这种效果才是,我整夜翻看医书,并无所获。”
暮尘歌用指腹按压被缝合的伤口,愈合自然不可能快得让他摸出来,他只是想起了蓝玉斋:“你知道米肉姑娘吗。”
“那是宗主的某位红颜知己吗。”
“......什么屁话,”暮尘歌使唤他去倒杯糖水来,“我曾在人界北部生活过几十年,北部的水土气候不如南方,更容易招灾,打起仗来也更容易闹饥荒,凡人总要吃东西,没有粮食吃野草,没有野草吃树皮,最后就是吃人了。”
暮尘歌喝了一口糖水去去嘴里的腥味:“心里那道坎儿过去了,人和猪牛羊也没什么不同,语言会影响思想,最后干预行为,吃人肉的第一步就是给人肉起个其他的名字,让人觉得那不是人肉,比如‘米肉’,‘菜人’,‘两足羊’。
再之后,为了让吃人肉变得更好接受一些,就有人编了个故事,他们讲有个姑娘为乡亲们自愿割肉,此举感动上天,所以她死后成为了神仙,专门割肉拯救苍生,人们剜下来的人肉都是这位米肉姑娘的肉,我曾亲眼见过他们杀人之后用庙中香炉煮肉,吃之前要高呼一阵多谢米肉姑娘。
等到饥荒年过去,又出现了打着米肉姑娘名头的教派,他们宣称米肉姑娘显灵在教主身上,教主身上割下来的肉吃了包治百病活死人肉白骨,借此敛财,聚集教徒。
在迦南的时候,我见到了那个‘米肉姑娘’,她从自己身上剜肉下来喂给受伤的修士,那修士吃完她的肉就好了。
她被冀衡的眼睛寄生了,她说,‘他们创造了我,他们困住了我’。”
讲完,暮尘歌又问笑不出来的陆明:“用肉治伤,你觉得像吗?”
他在被子里找了一会儿出口,慢吞吞地爬出来,抬起身看向窗外。
街道上塞满了人,他们彼此挤着撞着想要去碰游街的花车,奏乐声与人声加在一起,好像能把天震出窟窿。
花车上是巨大的怒面神明斩杀恶鬼,脚下踩着恶鬼血淋淋的身躯,手里提着圆滚的头颅,因这神明恐怖的面目,有孩子被吓哭了,但周围人都在笑,毕竟只有足够凶神恶煞的神明才能驱赶恶鬼,护佑百姓。
赤裸上身的青年们站在花车上,喊着叫着用麦穗击打凑上前来的人们,人们蹦着踩着向车上爬,要去从车上抓下东西。
这是之前没见过的神明,但从百姓的热情程度来看,不太像魔族扶持的邪神。
民间对神明的塑造变化是很快的,最近流行什么发髻,神像就梳什么头发,最近发生了什么新事,地方的神明就多一条头衔,凡人遵守的传统,可能都是新东西。
......是魔族扶持的邪神又如何,怎么又下意识操起心来。
“你醒了,要出去看看吗?”
乌骨的脚步声都被窗外的喧哗淹没了,他换了身衣服,手里还提着一套黑衣:“花车队伍是从东边走过来的,现在东边的人没有这么多。”
蓝玉斋放下窗户,又躺到床上:“不想出去。”
乌骨过来扯他的被子:“人不能总不见太阳。”
蓝玉斋抓着被子的力气虽然很大,但乌骨不小心直接把他连着被子一起拎起来,忽然的悬空感吓了他一跳,手一松,咚地掉在床上。
乌骨好笑地递来衣服:“穿吧,也不能总这么光着。”
蓝玉斋脸颊一红:“转过去。”
乌骨转过身去,蓝玉斋在他身后动作利落地将这身朴实无华的衣物穿戴整齐:“好了,转过来吧。”
衣服穿得齐整,就显出他这头发凌乱了,客栈普通,屋子里没准备镜子,乌骨让他背过身去,动手给他梳头发。
他第一次见到蓝玉斋时,就意识到他的头发很好看,如今梳理起来,像在抚摸最好的绸缎,发丝微冷,会光滑地从掌心溜走,需要温柔地捡回掌心。
蓝玉斋突然捂住脑袋,语气有些痛苦:“扎太紧了。”
乌骨松开手,黑发垂落,他又笑起来:“你现在有点像个小孩子。”
蓝玉斋从他手里夺过簪子,自己梳理起来:“你比我小四十岁。”
“那你岂不是老顽童?”
从来没被这么说过的蓝玉斋一时都不知道该不该反驳:“......什么乱七八糟的!”
他站起身走向门外:“别笑了,赶紧走吧!”
汴城北面靠近隔开南北两国的通天江,东面临海,拜的是掌管洪水,战力滔天的正统水神,虽然形象已经与蓝玉斋印象中相去甚远,但他们仍然保留了那由凡人杜撰出的名字“共工”。
日头正高,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身上贝壳制成的长串饰品闪着光,交织成喧闹的海面。
他们不相信那稻草与粗纸扎成的水神会带来好运,也无法从叮叮当当的贝壳挂饰上汲取欣喜,所以就算行走于人潮之中,也没有任何归属感。
于是他们往东一直走到无人的地方,寻了个高处眺望真正的海面,这里的空气有一股咸湿的味道,浪潮有节律地拍打出声响,海鸟在乱石滩中啄食死鱼的眼睛。
沐浴着阳光,蓝玉斋不可避免地想起多年之前在妖界客栈中的那一天,他觉得自己好像踏入了个怪圈,一直在重蹈覆辙,毫无长进。
“在想过去吗?”
他现在平静多了,所以乌骨主动发问,蓝玉斋看向他,心道这次也有一点不同,这次他不是一个人。
蓝玉斋没有回答他,而是抛出问题:“为什么你不离开我。”
“因为你也没有抛下我,”乌骨说,“在草原时,你可以不保护我,我被魔族捉走,你也可以不去迦南找我,这次,也可以把我扔在合欢宗,但你都没有这么做,一次也没有扔下我不管。”
“我说了,那只是想利用你,采补你……”
“那我也说过了,我不在乎,我愿意。”
海鸟的鸣叫穿透浪潮,蓝玉斋看着乌骨的眼睛,它们一如往昔。
他做错了选择,剖白了己身,但仍然可以拥有诚挚的信任。
“对不起……”他的眼泪流了出来,他仍然感到痛苦,仍然疲惫与迷茫,但这次,他不再感到压抑了,“谢谢你……”
他扶住乌骨的肩膀,额头依靠在胸膛,就如乌骨所说,他现在确实哭得像个孩子了。
蓝玉斋在哭泣中断断续续地诉说了很久,轻飘飘的命和两个世界缠绕在一起,难解难分。
这一切都超乎乌骨的想象,他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所以只是沉默地听着。
“其实我也没什么必须肩负的职责,在原本的未来里,我看似重要,其实也不过是其他人都被清寒仙尊的光芒晃得眼瞎,我自己又自傲地以为,整个天下都等着我去拯救。
如果我不站出来,也会有人站出来,他们可能比自己更优秀,更早结束那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我为与我毫无关系的众生付出了性命,死后还把元婴给了陈问心......真蠢,我从来都这么蠢。”
变数明明是暮尘歌,为什么天道要修正的偏偏是我呢。
蓝玉斋看着远处,此时太阳已经西斜,将云与海都染色。
“就留在这里吧,乌骨。我什么也不想要,什么也不想看了。”
原来天地间,如此宽阔啊。
暮尘歌是被疼醒的,他嘶了一声,下意识伸手向胸膛,摸到一串符纸。
这是救回来了,还好当时陆明就在边上。
他坐起来,低头看向自己,止血符箓从腰贴到心口,能看到符箓盖着一串凸起的粗线缝合痕迹。
屋子里满是药味,桌子上堆满了果篮,看起来好像全合欢宗都来这儿上过供。
“陆明?”
陆明端着汤药从屏风后面走过来:“宗主醒了,感觉如何?”
“除了疼,还能有什么感觉——蓝玉斋走了?派人跟着了吗,去哪了?”
“带着那将军去了南国,汴城。
那日蓝公子的剑切开了宗主的心脏,所以合欢宗的禁制失效,冀衡也摆脱了锁魂阵,篡夺了火金砂的身体,在宗内胡作非为一同,被暮峰主一众击败后捣毁眼珠自尽逃走,雪子衣与护法们忙着建立禁制,我忙着抢救宗主,当天夜里才分出心神派人追寻蓝公子的脚步。”
“火金砂死了?”
“还差一点,也许他的命真的硬吧,还剩一口气。”
陆明把药递过去:“我虽并不知晓宗主与公子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公子的脾气素来压着,大多都私下里与您撒撒就过去了,以这次捅伤您又用自爆威胁我们不许阻拦的架势来看,您不在他面前表演凌迟自己,应该是很难让公子消气的。”
暮尘歌:“......你话里是不是带着刺呢。”
陆明笑着略欠了欠身:“怎会,虽然宗主不知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将蓝公子气得直接离开宗门,叫我们这些看着蓝公子长大的长辈两面为难,但毕竟还是宗主给我们发钱扯布,我们怎么会对宗主心有怨怼。”
暮尘歌:“......”
暮尘歌在陆明一成不变的微笑中沉默地喝完一碗汤药,放下碗又皱着眉嚼了几下:“你这药里熬了什么东西进去,怎么还有料在里头。”
陆明温声道:“冀衡的肉。”
暮尘歌嘴里的那些药味就像商量好的似的就在这时苦涩褪去腥味上涌:“......我有点恶心,你自己过来用屁股踢我的靴子。”
陆明当然没有照做:“火金砂在解火狱无意间发现冀衡的肉可以促进伤口愈合,我就割了一些做研究,虽然单独使用效果微弱,但和其他药材一起使用,效果尚佳。”
暮尘歌一点都不想追问他们怎么发现的。
“魔族的肉应该不可能有这种效果才是,我整夜翻看医书,并无所获。”
暮尘歌用指腹按压被缝合的伤口,愈合自然不可能快得让他摸出来,他只是想起了蓝玉斋:“你知道米肉姑娘吗。”
“那是宗主的某位红颜知己吗。”
“......什么屁话,”暮尘歌使唤他去倒杯糖水来,“我曾在人界北部生活过几十年,北部的水土气候不如南方,更容易招灾,打起仗来也更容易闹饥荒,凡人总要吃东西,没有粮食吃野草,没有野草吃树皮,最后就是吃人了。”
暮尘歌喝了一口糖水去去嘴里的腥味:“心里那道坎儿过去了,人和猪牛羊也没什么不同,语言会影响思想,最后干预行为,吃人肉的第一步就是给人肉起个其他的名字,让人觉得那不是人肉,比如‘米肉’,‘菜人’,‘两足羊’。
再之后,为了让吃人肉变得更好接受一些,就有人编了个故事,他们讲有个姑娘为乡亲们自愿割肉,此举感动上天,所以她死后成为了神仙,专门割肉拯救苍生,人们剜下来的人肉都是这位米肉姑娘的肉,我曾亲眼见过他们杀人之后用庙中香炉煮肉,吃之前要高呼一阵多谢米肉姑娘。
等到饥荒年过去,又出现了打着米肉姑娘名头的教派,他们宣称米肉姑娘显灵在教主身上,教主身上割下来的肉吃了包治百病活死人肉白骨,借此敛财,聚集教徒。
在迦南的时候,我见到了那个‘米肉姑娘’,她从自己身上剜肉下来喂给受伤的修士,那修士吃完她的肉就好了。
她被冀衡的眼睛寄生了,她说,‘他们创造了我,他们困住了我’。”
讲完,暮尘歌又问笑不出来的陆明:“用肉治伤,你觉得像吗?”